自古以来都有虎毒不食子的说法,家人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,尤其是从小养育我们长大的父母,我国非常重视孝道,殺父殺母是弥天大罪,而2009年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,凶手是家中的男主人,接下来让小编为大家讲解大兴杀人案吧。

大兴杀人案

2009年11月27日下午4点,北京市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4号楼3单元2层的王美玲一家被发现惨死家中,被害人包括王美玲和她的公公婆婆、小姑子以及自己的两个儿子,大儿子只有6岁,小儿子不到2岁,整个案发现场连办案民警都不忍直视。

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得知,6名被害人都是死于利器,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凶手杀人后清理过现场,此时民警发现这户人家的户主李磊却不知去向,警方觉得十分可疑,究竟是他命大逃过一劫,还是说这场横祸就是由他所做,为了找到真相警方调取了小区的监控。

从监控录像中得知,11月24日上午8点,李磊曾经拎着一个墩布和袋子从家中走出,先是扔掉墩布,然后提着袋子开车离开,2小时候李磊回到家,但10分钟后再次离开并且再也没有回来,于是警方断定这件惨案的真相很可能就是户主李磊。

大兴杀人案追踪及审理

警方有了侦查的方向后立即锁定李磊的位置,发现他逃亡海南,于是2009年11月28日凌晨4点时,三亚市公安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紧急通报,协查灭门惨案嫌犯,当天下午进行部署后将李磊抓获归案,在审理案件时得知事件发生的真相。

李磊原本是一个极其内向的人,结婚后李磊的妻子反而与他父母的关系更好,这时他们家的老房子拆迁收到600万元拆迁款,李磊向妻子要钱投资遭到拒绝,两人发生争吵后李磊怒气上头将一家人全部杀害,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。